党建风采

党员志愿者服务制度

发布日期:2015-01-19   来源:   

 

为使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经常化、制度化,提高党员的整体素质,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树立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光辉形象,更好地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教职员工,为学生、家长,为社区居民排忧解难,进一步推进和谐校园,和谐社会的建设,具体制度如下:

在校园:

1.        党员志愿者服务工作在党支部的直接领导下,由支部委员会组织和实施各项活动及岗位设置。

2.        学校党员志愿者服务内容包括:校园文化活动组织和管理(例如:“学雷锋”、“文化节”、“义卖”等活动);校园安全护校岗位(每日执勤岗);“一人一岗一奉献”(书香苑志愿服务,“党员门诊”等)等项目。

3.        志愿者活动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活动形式,根据学校主题活动,日常岗位设置,个人专长等进行统筹安排。

4.        党员在志愿服务过程中佩戴党徽,树立良好的党员形象。

5.        党员志愿服务完成情况纳入到学年度党员践诺承诺的评价中。

在社区:

1.        每年年初,党员需持“党员社区联系册”到自己居住地的社区报到。

2.        党员要积极参与社区组织的各项活动,例如:捐款、捐物、宣传等。

3.        党员可以结合自身特长为社区提供服务,并主动关爱社区的老人。

4.        每年年底,党员将“党员社区联系册”交学校党支部,作为党员践诺承诺的参考。

 

 

中共上海市格致初级中学支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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