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格致初级中学校园欺凌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8-09-26   来源:   

 

一、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中央《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和《黄浦区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中学生欺凌的界定、处理原则、预防措施、处置程序等。切实优化学校日常管理,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提升学生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对校园欺凌现象的预防工作;努力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减少学生欺凌隐患;有效指导家庭教育,引导家长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形成良好家教家风;深入关注网络领域的不良现象,切实用好《预防中小学生网络欺凌指南30条》;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切实维护文明和谐的校园秩序,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人身安全,为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治理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学生欺凌治理工作,妥善处理学生欺凌重大事件。各部门加强协作,综合治理,抓好校园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

(二)积极有效预防

1、切实加强教育。每学期开学时集中开展教育、学期中在政治课、校班会课等课程中专门设置教学模块,进行学生欺凌防治专题教育。团委、学生会配合学校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安全自护教育。

2、组织开展家长培训。通过家长会、家委会开展专题培训,引导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知识。

3、严格学校日常管理。完善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等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和报警平台,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机制。制定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规章制度,包括:相关岗位教职工防治学生欺凌的职责、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校规校纪中对实施欺凌学生的处罚规定等。

4、定期开展排查。每月进行各班防治学生欺凌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

(三)依法依规处置

1、严格规范调查处理。教职工发现、学生或者家长向学校举报学生欺凌事件的,按照学校的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在启动调查处理程序10日内完成调查,根据规定处置。

2、妥善处理申诉请求。对学生欺凌事件处理结果又异议的,可向区未保办、区未保中心提出申诉,由区未保办组织调查小组启动复查。

3、强化教育惩戒作用。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的学生,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根据实际情况,制定8学时的专门教育方案并监督实施欺凌学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时针对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应惩戒。

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实施欺凌学生向被欺凌学生当面或书面道歉,取得谅解。对于反复发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在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纪律处分。

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学校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实施欺凌学生纪律处分,并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关规定,将实施欺凌学生转送专门(工读)学校(新晖中学)进行教育。构成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送专门学校,按专门(工读)学校招生入学程序报有关部门批准。

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学校及时联络区教育局和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置。

(四)建立长效机制

1、完善培训机制。将防治学生欺凌专题培训纳入教师培训内容,明确学生欺凌的界定,在实际工作中,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正确合理处理。

2、建立考评机制。将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作为考评内容,纳入学校考评。

3、健全依法治理机制。在规章制度中补充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内容,落实各项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学生欺凌事件及对实施欺凌学生进行教育。

上海市格致初级中学

20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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