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发挥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为了把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和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反馈学校行政部门,使相关问题得到及时和妥善解决,使学校的相关决策更符合民意,决定对工会多年试行的“每月民声”报告制度作一完善,其条文如下。
1.“每月民声”的倾听,由学校工会牵头。学校通过工会委员、工会小组长的会议以及日常听到的意见、看到的现象、注意到的问题等途径,搜集当月的“民声”。
2.工会每月分别召开工会委员和工会小组长会议,会议之中汇总与会者在教职工中倾听到的“民声”。
3.对于“每月民声”的反馈,能及时解决的问题,可由工会、校务办公室、德育处、教导处、总务处等职能部门加以处理;职能部门难以解决的问题,则提请校长或分管校长处理;对于涉办学决策、管理措施、职工利益等重大问题的“民声”,则由校务会议进行商讨解决或作为教代会的参考议题加以讨论。
4.“每月民声”的内容和处理意见,由一位工会委员负责汇总,作为工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资料存档。
5.本制度将在执行过程中,不断的听取意见,不断加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