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章程是依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制定的,是为保证学校正常运行,主要就办学宗旨、内部管理体制等重大的、基本的问题做出全面而规范的要求,从而形成的自律性基本文件。
2012年下半年,黄浦区教育局政策法规科推进教育系统“一校一章程”建设工作。在培训后,学校通过校务会议、行政会议学习和讨论,根据市教委《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章程参考文本》,于2013年3月完成编写。通过广泛听取教职员工意见的基础上,2013年6月 24日经第三届第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2013年12月31日经黄浦区教育局同意备案,自2014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与此同时,学校以推进家委会为抓手完善学校治理结构,继续做好依法治校工作。完善和健全家长委员会制度,推进家委会工作,明确家委会承担参与教育工作、参与和监督学校管理、促进家校合作沟通等职责。学校提供必要条件,保障家委会对学校、教师依章程开展教育教学、管理活动实施监督,提出意见建议。
学校一贯坚持开展“法律进学校”等各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教师层面,通过海报、视频开展普法宣传;通过讲座、报告增强教师的守法意识和法律常识。学生层面,坚持法制教育与课程活动相结合,保证了良好的教育效果。格初学生先后走进区检察院、区人大现场进行体验式学习,了解了我国立法、司法的流程与现状,开拓了眼界,增强了守法意识,学到了法律知识。学校通过德育实践课程,在法制教育实践活动中,参与本区新晖中学的模拟法庭课程,每学期聘请专家讲座,安排青保教师定期开展法律、法规普及教育,双管齐下,确保良好的教育实践活动效果。
格致初中切实推进制度化管理,在《学校章程》建立后,梳理近三年来拟定的新规章制度,主要以学生发展为本,从行政管理、德育、教学、教育科研、国际化等方面,增加了格致初级中学校车使用规定(2015)、家长接待及分层家长会实施办法、学生意见及建议反馈制度、学生全面素养质量评价管理制度、教育科研管理制度、聘用外国专家管理制度等。2016年学校重新编印了《上海市格致初级中学规章制度汇编文集》,此次再版删除、修订了三十余篇原有的规章制度,新增了四十余篇规章制度,形成了学校发展新形势下的规章制度集,完善教育、教学、教师、学生、安全、财务、分配、物资采购、基建、后勤、校务公开等完整、配套的制度化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