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十一五”规划(草案)》的相关精神,按照《关于推进黄浦区中小学(职校)、幼儿园“十一五”校本研修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稿)》,特制定上海市格致初级中学校本研修制度如下:
一、成立校本研修领导小组。
校本研修领导小组由校长、培训部门、管理部门组成。
组长:校长
培训部门:
师德素养研修:党支部、工会、德育处
专业知识技能:教导处、德育处
教育教学理论:党支部、教导处、德育处
课堂教学实践:教导处、德育处
科学研究:科研室
管理部门:
检查、调研:校办公室、科研室
考核、评价:教导处、科研室
联络:校办公室
资料存档:档案室
财务:总务处
二、由校本研修领导小组根据市、区“十一五”校本研修制度建设精神,结合学校工作计划,制定年度校本研修计划,落实管理,财务保障,确保校本研修可行操作、有效推进。
三、每学期初,由校办公室联络各培训部门,根据年度校本研修计划,制定本学期校本研修计划。在计划中,确定培训目标,落实具体培训课程和考核要求,明确管理人员及其职责。向区教师进修学院审批。
四、培训部门根据本学期校本研修计划,在开学后第一个月内,完成课程计划和报名工作。落实常规检查和考核工作,并做好相应的记录。每次研修活动后,把活动和检查的记录上交档案室。学期末,把考核结果和课程的小结上交档案室。
五、领导小组确定研修管理人员,主要负责每次研修活动的检查,定期活动质量检查工作,协助培训部门做好记录工作。
六、科研室开展阶段性调研活动,保障研修质量,征求教师对校本研修活动的评价,做好学期校本研修质量调研报告。
七、校办公室汇总本学期校本研修各项记录和考核成绩,计算学分,统计成果,向区教师进修学院申报学分。
八、档案室督促各培训部门、检查调研部门按要求记录,及时上交计划、培训资料、检查记录、考核成绩和学分统计。整理和归档以上资料,确保校本研修相关档案完整。
九、学期初,各培训部门做好校本研修经费的预算,经领导小组审核后发放。学期末,校办公室统计本学期校本研修的支出,根据学校奖励机制做好奖励测算,经领导小组审核后发放。
十、财务部门根据校长的批示,及时办理相关工作,确保研修活动顺利进行。